我国进一步做好MERS医疗救治和院感防控准备
新华北京6月12日电(胡浩)国家卫生计生委12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可能出现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医疗救治和医院感染防控准备工作。
通知说,近期,韩国暴发了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随着中国公民赴沙特朝觐时间临近,且中国与疫情发生地人员往来频繁,不能排除疫情再次输入中国的风险。
为更好地应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门急诊患者的预检分诊工作,规范接诊流程,加强发热门诊的建设和管理,严防呼吸系统传染病医院感染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和水平,加强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增强医务人员对发热和不明原因肺炎患者的问诊、筛查、隔离、转诊等意识,重点询问近期到疫情发生地的流行病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计生行*部门要会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省会城市、相关口岸城市做好定点医院确定工作。各级地方卫生计生行*部门要为急救中心配备符合呼吸系统传染病防护条件的救护车辆、防护用品,对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急救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车辆消*和个人防护,明确与定点医院之间的病例交接流程。
结合国际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特点、病例诊疗、院感防控的最新研究进展,国家卫生计生委还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诊疗方案(2014年版)》等技术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