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企老总贪污百斤*金二审获死刑(图)
据新华社电
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文代贪污、挪用公款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对上诉人宋文代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决定执行死刑。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宋文代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乾坤公司股份溢价款等公共财物价值6504.5万余元,3次挪用公款2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2012年10月,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宋文代被判死刑。对侦查中检察机关扣押的宋文代人民币270万元、*金134
.151公斤、白银995.34公斤、铂金81.09克、银币176枚、房产4套、车辆4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原标题:内蒙古“*金大盗”二审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