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股份:确未披露金矿公司转让及回购协议
全景6月25日讯
大元股份(600146)周一晚间公告称,公司确未披露与子公司新疆托里县世峰*金矿业有限公司股东赵晓东签订的《托里县世峰*金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书》,签订该协议系公司高管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根据协议,赵晓东以5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了托里县世峰*金矿业有限公司20%股权,同时协议还约定,在协议期间,若赵晓东选择转让上述股权,只能由大元股份或大元股份指定方回购该部分股权,购买方应以固定价款7500万元和评估价中较高的价格回购。协议还称,若赵晓东选择转让,其应在2012年1月31日前,就其最终选择继续持有目标股权或者要求回购目标股权决定向甲方做出书面确认。大元股份表示,公司目前没有资金回购上述股权,公司高管签订的上述协议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目前也找不到协议原件。且去年下半年以来,公司董事长和部分高管变动,导致公司现任高管不知晓该协议存在大元股份还表示,因去年公司的主要资金已作为收购珠拉公司的预付款支付给郭文*,公司高管邓永祥为促成收购新疆世峰公司项目,与赵晓东签署了上述协议,并与袁野为该协议提供了担保责任。公告还称,截至2012年1月31日前,大元股份未曾收到赵晓东要求公司回购目标股权的书面确认文件。(全景/刘磊)